山西致诚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太原服务区A、B区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及B区加装中水回收系统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太原服务区A、B区污水处理设备维修及B区加装中水回收系统工程
二、项目编号:ZCTD-GC-2017022
三、项目预算:471,932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不分包,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太原服务区A、B区污水处理设备维修 及B区加装中水回收系统工程 |
1 |
项 |
2、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是对太原服务区A、B区污水处理设备的维修以及B区加装中水回收系统;具体要求及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3、质保期:一年。
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7、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六、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6年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报价人纳税凭证,近三个月社保凭证,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2、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如非法定代表人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同时提供加盖报价人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09月07日至2017年09月11日
(北京时间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88号千禧学府苑7号楼4单元1001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88号千禧学府苑7号楼4单元1001室;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09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88号千禧学府苑7号楼4单元1001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太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太行东街66号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3934047778
代理机构:山西致诚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88号千禧学府苑7号楼4单元1001室
联系人:雷女士
电话:18035193652、0351-5255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