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南平市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南平市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
项目编号:FHCG【2017】03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刘
项目联系电话:0599-8314703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189606777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刘 0599-8314703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六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6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六楼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9月7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六楼)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市政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本条款要求)(2)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本条款要求)(3)投标申请人2016年度的净资产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按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为准;(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①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②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申请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申请人承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应承接过:①累计污水处理规模不少于6万吨/日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或:②不少于5项且各项污水处理规模均不少于3000吨/日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所提供的业绩须包含运营内容,项目业绩包含BOT、PPP、DBOT等运作模式,但不含BT模式,PPP项目业绩需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http://www.cpppc.org])(6)投标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7)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项目公司中控股且联合体成员持股比例不得为0%。(其他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3.3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公告
四、审查标准、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9-2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南平市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FHCG【2017】039号)
1.招标说明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南平市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模式建设南平市乡镇污水处理项目。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南平市人民政府授权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平市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2 项目类型:新建项目和存量项目
2.3 项目地点:新建项目位于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赤门乡、洋后镇)、建阳区(书坊乡、崇雒乡、回龙乡、黄坑镇)、政和县(外屯乡、澄源乡、岭腰乡)、建瓯市(吉阳镇、房道镇、迪口镇、小桥镇、顺阳乡、水源乡、龙村乡、玉山镇)。合计涉及4个县(市、区),18个乡镇。
存量项目位于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太平镇、王台镇、炉下镇(一期)、来舟镇(一期)、峡阳镇、塔前镇、巨口乡、大横镇)、建阳区(水吉镇、麻沙镇、漳墩镇、小湖镇、徐市镇、莒口镇)、武夷山市(星村镇、洋庄乡、吴屯乡、岚谷乡、兴田镇、五夫镇、上梅乡)、建瓯市(徐墩镇、东游镇、东峰镇、南雅镇、川石乡、小松镇)、浦城县(忠信镇、富岭镇、仙阳镇、临江镇、九牧镇、古楼乡、山下乡、枫溪乡、管厝乡、盘亭乡、官路乡、水北街镇、永兴镇、濠村乡、石陂镇)、顺昌县(仁寿镇、洋口镇、岚下乡、大干镇、埔上镇、建西镇、元坑镇、郑坊镇、高阳乡、洋墩乡、大历镇)、光泽县(李坊乡、止马镇、司前乡、崇仁乡、寨里镇、华侨乡)、松溪县(溪东乡、花桥乡、渭田镇、旧县乡、郑墩镇、祖墩乡、茶平乡)、政和县(杨源乡、铁山镇、镇前镇、东平镇、石屯镇)。合计涉及9个县(市、区),72个乡镇。
2.4 项目规模及污水处理工艺:
新建部分:设计总规模10600m3/d,涉及4个县(市、区),18个乡镇,共计污水处理设施18座,管网长度112.714公里。新建部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采用厌氧+好氧+生态槽工艺+紫外线消毒池,管材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
存量部分:设计总规模50250m3/d,涉及9个县(市、区),72个乡镇,共计污水处理设施72座,管网长度434.73公里。
2.5 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约9.6亿元。新建部分总投资约3.1亿元,工程费用约2.6亿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约0.3亿元(其中征地费用391.79万元),其他费用约0.2亿元;存量部分原建设总投资约6.5亿元(非改造费用)。
最终的投资规模以各县(市、区)有权部门审核的金额为准。
2.6 项目公司股权情况:
项目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注册所在地(南平市延平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中标社会资本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30个日历日内,须独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完成公司注册程序,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改造、项目范围内设施的运营维护、移交。
出资形式:100%货币出资。
出资时间:在满足金融机构融资条件下按建设进度逐年到位。
2.7 项目运作方式
新建部分采用投资—建设(含勘察、设计)—运营、维护—移交方式运作。
存量部分根据存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实际运行情况采用ROT(改造-经营-移交)模式和O&M(委托运营)模式运作。
注:对于污水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需要修缮恢复的,采用ROT模式实施。对于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良好的,采用O&M模式实施。
2.8 投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2.9 资金来源:项目资金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务融资获得。
(1)股权融资:设定中标社会资本须提供不少于本项目投资范围内投资总额20%的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按建设进度逐步到位。
(2)债务融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中标社会资本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未按时到位的中标社会资本负责补齐。
2.10 建设节点要求和运营期:
建设节点要求:新建部分要求项目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必须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及工程建设等工作,并最终通过竣工验收。(除政府方原因不能实现竣工验收的除外)
存量部分要求项目公司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必须实现对所有存量项目进行运营。(除政府方原因不能实现改造运营或委托运营的除外)
运营期:新建部分运营期为25年,运营期为各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至运营期满。
存量部分运营期为10年,运营期为各自乡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改造竣工验收合格(或委托运营)次日至运营期满。
2.11 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内容:新建项目,4个县(市、区),1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建设及运营维护。存量项目,9个县(市、区),7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的改造运营或委托运营。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平市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投资人招标。中标后由中标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投资、融资、建设(含勘察、设计)、改造、项目范围内设施的运营维护。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新建项目资产和存量项目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各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所属的各县(市、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含港澳台地区)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
市政设计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
市政设计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或:
市政排水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本条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满足本条款要求)
(3)投标申请人2016年度的净资产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按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为准;(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①申请人须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亿元的金融机构贷款意向函或综合授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②申请人应承诺:投标申请人负责项目资本金的筹集,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投标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由投标申请人负责资金到位,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投标申请人以项目公司名义融资时,如出现融资风险,则全部由投标申请人承担。(若为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承诺)
(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
投标申请人在中国境内应承接过:①累计污水处理规模不少于6万吨/日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或:
②不少于5项且各项污水处理规模均不少于3000吨/日的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其中一方须满足本条款要求;所提供的业绩须包含运营内容,项目业绩包含BOT、PPP、DBOT等运作模式,但不含BT模式,PPP项目业绩需纳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中[http://www.cpppc.org])
(6)投标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7)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项目公司中控股且联合体成员持股比例不得为0%。
(其他资格预审合格条件详见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分标段,各投标申请人应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9月7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述资料至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六楼)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如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联合体申请,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且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9日9时00分,提交地点为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平市延平区亿发商贸城七号楼二层),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再提交剩余的保证金。
7.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7.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FHCG【2017】039号) ]。
7.4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南平市玉屏北路1号(邮编:353000)
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18960677766
8.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八一路73号延水大厦六楼(邮编:353000)
联 系 人:叶工、小刘
联系电话:0599-8314703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平市延平支行
帐 号:13910101040020542
附件一:《投资申请》格式
投 资 申 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南平市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
致: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福建晖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南平市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对本项目有投标意向,按照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资申请。我方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资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资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融资能力、商业信誉和项目经验,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本项目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投资风险。
4、我方承诺,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本页为签字页)
投标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投标申请人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2017年 月 日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申请 (项目名称)资格预审报名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申 请 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南平市人民政府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公告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8.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及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300万元,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再提交剩余的保证金。
8.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8.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FHCG【2017】039号) ]。
8.4 若为联合体申请,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