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2017/9/7
项目名称:张村河水质净化厂工程(土建主体)施工
工程地点:崂山区青银高速西,张村河北侧河道内
资金来源:其他
出资比例: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工程总承包-施工
工程类别: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33002万元
工程造价:10400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
工程规模:该项目地下建筑面积13691.9㎡,建设规模4万m3/d,采用全地下式膜生物反应器工艺。
计划文号:青发改投资核〔2016〕8号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地字第370200201615008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绿色通道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370212201611099901
建设单位:青岛张村河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李工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0532-80991585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青岛张村河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联系人:李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32-80991585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68895901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
工程造价:约10400万元
工程规模:该项目地下建筑面积13691.9㎡,建设规模4万m3/d,采用全地下式膜生物反应器工艺。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工程类型 |
标段1: |
该项目建设规模4万m3/d,采用全地下式膜生物反应器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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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施工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应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当合格投标人超过 13 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七 、评标办法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上3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工程造价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上网发布。 2、本工程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全过程由崂山区公证处现场公证。 3、上一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度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4、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须保证周边社区居民的正常通行和生活环境,协调本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社会关系。 | |
招标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