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涪发改委发(2015)2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交货期
2.1招标范围
2.1.1工艺设计范围
投标人应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综合预处理车间的餐厨垃圾预处理间、脱水机房、卸料间、出渣间、均质池、沼液储罐以及污水池除臭系统的设计、供货及安装。
2.1.2 招标供货范围
本次招标的设备见表1,设备服务见表2,各系统管线连接明细见表3,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商)完成的工作见表4。
2.1.3生物滤池室外风机、泵、控制柜区域彩钢雨棚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表1 本次招标的主要设备及材料
序号 |
设 备 |
规 格 |
数量 |
备 注 |
一 |
臭气收集及处理系统 |
≥52000m3/h |
1套 |
含配套控制系统。参照招标设计图 |
1 |
臭气收集系统 |
引风机≥31500m3/h |
2套 |
当1台引风机故障时,除臭气量需为系统总处理风量的60% |
2 |
组合式臭气处理系统 |
处理能力≥52000m3/h |
1套 |
含正常工况的生物滤池除臭单元和应急工况二级化学碱洗除臭模块,两个模块集成在一个壳体内 |
3 |
除臭塔 |
处理能力≥4000m3/h |
1套 |
对除油系统产生的蒸汽冷却除油后进入收集总管 |
二 |
空间植物液雾化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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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套 |
含配套控制系统 |
三 |
送风系统 |
送风量≥19200m3/h |
1套 |
含配套控制系统 |
四 |
离心风幕机 |
不锈钢风幕机,射程≥5m; L=1.2m,12套; L=1.5m,8套; |
20套 |
共6处外卷帘门,各门分设配套控制系统 |
表2本次招标的设备服务
序号 |
投标人提供设备服务内容 |
备注 |
1 |
(1)提供本次招标的优化设计。 (2)提供招标设备的制造、集成、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软件编制、人员培训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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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供招标设备安装所需的动力电缆、控制电缆、信号线、光纤电缆、设备接地保护、配套电缆保护管、配套桥架及附件等的供货及安装。内容详见“除臭系统管线安装明细”(表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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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供设备安装所需的预埋件及安装附件,负责预埋件的安装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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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成设备及管线安装后的土建恢复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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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表4工作内容虽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商)完成。但投标人需明确提出设备接口、预埋管线的技术要求;确定与土建相关联的设备安装尺寸并对安装尺寸的准确性负责,并协助完成和复核各设备基础的验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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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所提供的设备应有防雷击、防漏电的相关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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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标书中要求执行的其它内容。 |
|
表3除臭系统管线安装明细
表4 招标人(或招标人确定的土建承建商)完成的工作
序号 |
内容 |
备注 |
1 |
配电室内低压配电屏的供货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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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由配电室引至各送风抽风除尘除臭设备配电中心的电源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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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设备安装与土建相关的设备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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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排污水沟、污水管道的供货、施工及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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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设备工艺用水:提供至设备所需水源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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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机电设备安装所需的与土建相关的防雷接地保护系统的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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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它涉及土建开挖、供货、安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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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同其它标段的分界
分界点 |
内容 |
备注 |
电气分界 |
以设备配套的低压开关柜的总进线开关上桩头为分界点。上桩头至抽风除尘除臭系统设备属于本次招标范围,配电室引至的电源电缆与低压开关柜上桩头的连接,属土建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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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地分界 |
设备接地系统(工作接地、重复接地、保护接地、仪表接地)以招标方提供的接地端子为分界点,接地端子至设备接地属本合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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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及信号分界 |
除特别注明外,至相关联的其它标段设备之间的控制及信号传输,以该标段设备的外接输入输出信号端子为分界点。引至其它标段的控制及信号电缆连接,属土建标或其他标段合同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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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交货期及试运行:本项目的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30天内货到现场,安装调试为60天,试运行时间90天。具体的供货和安装时间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
2.3项目现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餐厨垃圾处理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
(1)具备相应制造能力和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201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备抽风量不低于50000m3/h的除臭系统供货业绩至少1个(提供业绩一览表和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合同原件备查);
(3)在重庆行政区域内应具有售后服务站或网点或承诺中标后在重庆提供售后服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提供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办事处或注册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的原件)。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
(1)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原件备查);
(2)应具有所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提供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3)2013年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具备抽风量不低于50000m3/h的除臭系统供货业绩至少1个(提供业绩一览表和相应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合同原件备查);
(4)在重庆行政区域内应具有售后服务站或网点或承诺中标后在重庆提供售后服务站或网点,以保证服务及时性(提供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办事处或注册有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的原件)。
3.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从2017 年 9月 7日起,均可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qggzy.com)直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在公告期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投标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本项目不需要报名,直接投标。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标书费。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电设备招投标•政府采购分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里店五简路2号A栋重庆咨询大厦),具体房间号见开标当日指示牌。
5.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项目业主)名称: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
邮码及地址: 401121重庆市渝北区人和黄山大道东段174号
联系人:任霞
电话:023-6788 6872 传真:023-6788 6845
6.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邮码及地址: 400020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60号
联系人: 曾老师
电话: 023-67461833
传真: 023-6746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