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其汝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资产评估所需的评估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7]26号
2.项目概况: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总投资4834万元,设计规模2万吨/日,占地60亩,污水厂厂区升级改造总投资1830万元。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总投资7142万元,设计规模1.5万吨/日,远期3万吨/日,占地75亩。
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符合有关规定及其他造价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要求。
3.3 其他特定条件:
3.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3.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财政部下发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原件)(网上可查询);
3.3.4投标人2016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3.3.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3.3.6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工程类资产评估业绩合同(合同价在5万元以上)一份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4.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谈判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5:00至18:00。
4.2谈判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携带第3.3.1、3.3.2项要求的资质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递交至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留存。
5.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于2017年9月18日上午12:00以前以转账方式交付至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17年9月21日上午9:00时前将响应性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谈判时间、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17年9月21日上午9:00时在 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始谈判,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按时参加。
8.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质疑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2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13783322466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968055676
10.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 年9月8日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汝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采购汝南县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厂区资产评估所需的评估公司
一、项目编号:汝政采竞谈【2017】26号
二、项目概况:
第一污水处理厂设计总投资4834万元,设计规模2万吨/日,占地60亩,污水厂厂区升级改造总投资1830万元。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设计总投资7142万元,设计规模1.5万吨/日,远期3万吨/日,占地75亩。
三、资金来源与资金预算:财政资金,人民币15万元。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财政部下发的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原件)(网上可查询);
4、投标人2016年度审计报告(原件);
7、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谈判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8、投标人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工程类资产评估业绩合同(合同价在5万元以上)一份及以上(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
五、采购服务及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评估成果均需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规范、规程、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有关的规定。
六、商务要求:
1、全部评估周期: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完成。
2、在评估报告过程中,采购单位需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准备编制报告所需资料。
3、付款方式:评估通过财政部门审核后一次性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