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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汕头市澄海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EPC总承包
批复文号 澄发改函〔2017〕19号
批复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汕头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其它
公告内容

汕头市澄海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汕头市澄海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已由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澄发改函〔2017〕19号文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和市级补助、融资贷款及地方自筹。经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建设采用EPC总承包建设管理模式,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EPC总承包

2.2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盐鸿、东里、莲华、莲上、莲下、隆都6个镇的供水管道铺设、水厂设施建设及区供水管理信息中心建设。规划总投资1.80607亿元。

(1)东部三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东部水厂设计规模为5万m3/d,供水水源为韩江南溪,供水范围为东里、盐鸿、莲华镇。

(2)莲上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莲上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1.5万m3/d,供水水源为韩江莲阳河,供水范围为莲上镇。

(3)莲下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莲下水厂设计规模为9万m3/d,供水水源为韩江莲阳河,供水范围为莲下镇。

(4)隆都镇村村通自来水工程:隆都水厂设计供水规模为2万m3/d,供水水源为韩江东溪,供水范围为隆都镇镇区以及行政村。

2.3工期要求:①设计工期:初步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②施工工期:按初步设计批复的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完成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专项报告(含水土保持、环境影响等,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实施)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材料、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2014~2016年度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

3.3投标人2012年9月1日至今承接或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4500万元(含)以上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或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或城乡供水工程施工项目(业绩的认定时间及造价分别以合同签订时间和施工合同为准)。

3.4投标人拟设项目管理机构的人员不少于16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具体要求如下: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在牵头人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出)、设计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勘察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类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水利类工程师2人(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则双方各派1人)、测量工程师2人(具备测量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则双方各派1人)、造价工程师2人(具备《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若为联合体,则双方各派1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派出)、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岗位证的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各1人(若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派出)。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上述人员在报名阶段和投标阶段应一致。

3.5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机关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查询时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

3.7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踏勘现场

由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广、施工条件复杂,建议投标人进行标前勘察以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等情况。投标人可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组织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踏勘现场。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车辆自理,风险自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资料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下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份,售后不退)。

5.2报名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3)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5)满足本公告第3.2款要求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6)满足本公告第3.3款要求的业绩证明(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及含网址的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的网页打印页);(7)满足本公告第3.4款要求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注册证(或职称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毕业证及身份证复印件;(8)满足本公告第3.5款要求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9)投标人已完成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终审通过的网页截图(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10)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网页截图;(11)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一,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12)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13)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联合体成员均须盖章)。

5.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手续。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文冠路宁冠园C2—305号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54-8586224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寿路116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020-38036127

2017年9月8日

相关附件 附件1-投标人声明.doc
相关附件 附件2-联合体协议书.doc
发布人 广东粤源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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