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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市崇阳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采购条件

  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其崇阳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社会资本,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社会资本方可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崇阳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

  2.2 项目编号: CYCGZB2017103

  2.3 项目授权主体及实施机构:崇阳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为崇阳县乡镇生活污水处理PPP项目的实施机构。

  2.4 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崇阳县白霓镇、港口乡、高枧乡、桂花泉镇、金塘镇、路口镇、青山镇、沙坪镇、石城镇、铜钟乡、肖岭乡。

  2.5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1522万元,其中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投资约为5758万元,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投资约为 17245万元,雨水管网建设投资约为7556万元。

  2.6 项目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11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及乡镇的雨水、污水收集系统管网,其中污水收集管网135km和雨水收集管网48km。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暂定)详见表1.1所示。

  表1.1 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规模一览表(暂定)

序号

乡镇

建设规模(m3/d

占地面积

m2

污水管网

km

雨水管网

km

1

白霓镇

1700

3375

29.31

9.88

2

青山镇

1100

2275

13.66

3.09

3

沙坪镇

1100

2450

18.84

5.81

4

路口镇

700

1800

8.02

1.92

5

石城镇

700

2450

11.15

3.01

6

桂花泉镇

500

1050

4.58

3.54

7

肖岭乡

500

1050

12.40

0.98

8

金塘镇

300

750

6.89

6.13

9

铜钟乡

300

950

9.50

4.76

10

港口乡

200

650

7.26

4.21

11

高枧乡

200

621

13.60

4.89

总计

7300

17421

135.21

48.21

  2.7 污水处理排放标准

  排放标准达到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达标排放水质标准详见表1.3所示。

  表1.3达标排放水质主要控制指标

  单位:mg/L

项目

PH

COD

BOD5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大肠杆菌

排水

水质

6-9

50

≤10

≤10

≤5(8)

≤0.5

≤15

≤1000

  备注:出水水质括号外的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2.8 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社会资本方在中标后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运营及设施维护,项目合作期满将项目整体资产无偿移交给崇阳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9 合作期限:项目全生命周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29年。

  2.10 回报机制:本项目回报机制为政府付费。

  2.11 资金来源及股权结构:本项目总投资约为31522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约为945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中选社会资本出资约7092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75%,政府方出资代表出资约2364万元,占项目公司股权的25%。项目资本金出资形态为现金出资。崇阳县人民政府指定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本PPP项目的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中选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

  崇阳县政府为本项目申请了湖北省发行的污水处理专项债券,债券期数暂定为连续三年期。专项债券作为政府方对项目的投资补助,用于项目建设。在确保污水厂与污水管网建设、运行责任统一、统一核算总投资的前提下,专项债券可用于提前支付污水管网的建设投资,仍有余额可用于提前支付部分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投资。PPP 项目付费测算中,用专项债券提前支付的建设投资不计算资金成本。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应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主体要求: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该要求)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 财务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其中一方应满足该要求)2016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有能力出资不少于7000万元参与设立项目公司,且具有不低于2亿元的融资能力(以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信证明(仅计授信额度余额)、或针对本项目的贷款意向书或银行存款证明为准);

  3.4 资质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双方共同满足该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许可证。

  3.5 业绩要求

  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该要求)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具有3个城乡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营案例的业绩。其中,至少有1个五年以上(以正式合同签署之日起计算)的城乡生活污水设施建设和运营案例的业绩,至少有1个日处理规模达到1000立方米的乡镇生活污水设施(乡镇按行政区域划分)建设和运营案例的业绩(建设和运营业绩需提交项目合同原件及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开始运营时间和运营状态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者提交项目合同原件及从运营付费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止连续各期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支付凭证;或者提交项目合同原件及其他有效证明商业运营文件)。若该业绩是以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6 信誉要求

  3.6.1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响应文件中的查询结果与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不符时,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6.2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满足该要求)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法人及法人代表近两年《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此证明开具期须在公告发出之日至资格预审会前)。

  3.7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以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3.8 上述条件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否则均按否决资格预审申请处理;申请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具有的资质和业绩不能作为该申请人相应的资质和业绩。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均可参与本PPP项目竞争性磋商。

  5. 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的获取

  于2017年9月11日9时00分起由具有资格的供应商在“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上自行下载相关资料。

  6.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9月30日上午10时00分止,地点为崇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发展大厦4楼2号开标室)。

  7. 联系方式

  7.1采购人:崇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湖北省崇阳县新建中路36号

  联系人:王浩

  电 话:13545573033

  7.2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16号1栋2层

  联 系 人:汪艳燕 张虎

  电 话:15871781349 13476867638

  传 真:027-59541848(转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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