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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排水截流管网工程西十二条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排水截流管网工程西十二条路(西园街-海浪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由牡发改管【2010】49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牡丹江市城区排水截污工程项目经理部,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牡丹江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及排水截流管网工程西十二条路(西园街-海浪路)污水管道新建工程

  2.2建设地点:牡丹江市西十二条路(西园街-海浪路)

  2.3建设内容:新建DN600-DN800污水管线,总长度354.57m,检查井11。

  2.4投资额:189.93万元

  2.5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30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近三年内申请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没有因为围标、串标、弄虚作假被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投标监管机构处罚;

  3.5近三年内申请人没有由于转包、违法分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6近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并完成审批,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8近三年承担过类似业绩至少一项(要求合同额189万元以上的市政排水管线工程施工),且证明文件上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由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3.9投标人须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网上报名。投标企业在投标规定的登记期限内未进行网上系统登记的,投标登记无效。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投标资格后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

  4.2投标人报名请于即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如四证合一,提供四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包括:注册建造师1人、施工员(工长)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 人、造价员1人] 岗位证;

  其中:注册建造师需要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施工员(工长)提供岗位证书(如注明专业的须市政专业),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要求人事部门颁发的或经人事部门认证的),质量员(质量检查员)提供岗位证书(如注明专业的须市政专业),安全员需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造价员提供(市政专业)岗位证书。

  (6)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要求在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

  (7)网络报名成功截图页(网络报名人员须与现场报名人员材料一致)

  (8)《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10)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2017年3月~2017年8月,要求在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外省企业还须提供社保机构发放的密匙和养老保险查询网址、登录账户密码等,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养老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11)投标人近3年(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31日)承担类似业绩至少一项。(要求提供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②中标通知书③竣工验收报告)

  以上材料由委托代理人携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盖公章一套到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政府采购中心,牡丹江市长安街70号609楼)进行报名,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报名登记的 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逾期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于即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到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政府采购中心,牡丹江市长安街70号609室)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 ,售后不退(不包括光盘),免费提供电子版。图纸免费提供电子版,纸版图纸不在提供。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原政府采购中心,牡丹江市长安街70号9 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要求

  7.1依据黑建招【2015】4号文件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可以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参加招投标活动,否则不予受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成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如有虚假一经发现,投标无效。

  7.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以书面方式并签字盖章后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其中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招标公告发布期内提出异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4投标人报名登记的组织机构人员和网上报名人员及投标文件中拟投入本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必须一致,否则拒绝其投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牡丹江市城区排水截污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牡丹江市

  邮 编:157000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453-6412110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三条路老年活动中心六楼

  邮 编:157000

  联系人:陶玉婷

  电 话:0453-883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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