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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克东县2017年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2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项目编号: GXTC-1720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克东县2017年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由克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克东发改发[2017]27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克东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克东县2017年精准扶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2.2项目概况:克东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井工程46处,其中新打井28处,维修现有井18处;集中式水处理51处、小型分户型水处理80套;自来水管网工程(新建、旧管网改造、邻屯引水)89处,管网总长224455米,项目建设地点涉及克东县全部7个乡镇的80个村,共177个自然屯。

  2.3建设地点: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境内。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1个标段,不允许兼投。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新建水源井工程21处,井径273mm,钢管壁厚3.75mm,其中井深260米 6眼、280米7眼、300米8眼。配套150QJ10-150/21水泵26台、电缆及钢丝绳26套。

  第二标段:水源井地下保温井室28座、12平米保温彩钢井房4座。

  第三标段:水处理厂房51座,为钢筋混凝土基础保温彩钢板结构,其中30平方米29座、42平方米22座。

  第四标段:昌盛乡自来水管网安装工程。

  第五标段:玉岗镇自来水管网安装工程。

  第六标段:克东镇、润津乡自来水管网安装工程。

  第七标段:千丰镇、宝泉镇、蒲峪路镇自来水管网安装工程。

  第八标段:变频器采购及安装46台套,WPGS-11KW 37台套、WPGS-15KW 9台套。

  第九标段:紫外线消毒设备采购及安装28台套。

  第十标段:水处理设备(千丰镇、蒲峪路镇、润津乡)上一级8吨水处理设备10台套、二级水处理8T+8T水处理设备7套,配套电气、变频、消毒及采暖工程17处。小井一对一水处理80套。

  第十一标段:水处理设备(玉岗镇、宝泉镇、润津乡)上一级8吨水处理设备19台套、二级水处理8T+8T水处理设备15套,配套电气、变频、消毒及采暖工程34处。

  2.5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0日至2017年11月30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行业、地方相关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并具备如下条件:

  3.1.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1.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3.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4一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3.1.5二标段、三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3.1.6八标段、九标段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销售商。投标人投标产品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两个成功经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代理销售商必须持有拟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且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只能代理一种品牌的产品。

  3.1.7十标段、十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生产厂商。投标人投标产品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两个成功经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同时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身份证。

  3.7 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 11日至2017年9月15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投标登记时须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开户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查询函、授权委托书、建造师注册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证件、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如需要)、经验业绩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并且各种证书须证企相符,否则投标登记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克东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452-4323661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邮编:150090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451-87001301转8018

  传真:0451-87001301转0

  电子邮箱:gx87009131@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并具备如下条件:3.1.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3.1.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3.1.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4一标段、四标段、五标段、六标段、七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3.1.5二标段、三标段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3.1.6八标段、九标段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销售商。投标人投标产品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两个成功经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代理销售商必须持有拟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工程出具的唯一授权函,且在本次招标活动中,只能代理一种品牌的产品。3.1.7十标段、十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的生产厂商。投标人投标产品在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具有两个成功经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等资料。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本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注册建造师)。投标项目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 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工长(施工员)1人、质检员(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以上人员均要求为水利工程或相关专业),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同时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身份证。3.7 投标期间(自发布招标公告至确定中标人并履行合同备案手续止的所有时间内)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54.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1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并获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工程咨询分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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