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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为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EPC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

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2.项目立项相关文件:

文件名称:

关于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 号:

沈发改审字[2017]254号

3.招标单位:

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4.建设地点:

位于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院内

5.工程规模:

该工程保持沈阳市北部污水处理厂现有的40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规模不变,对现有的生化系统、深度处理系统、污泥处理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新建除臭系统、中间提升泵房、过滤消毒间、除臭间、回流污泥泵房、变电所、综合楼、仓库及值班宿舍等。

6.项目总投资(万元):

42298.84

7.资金来源(万元):

中央投资

0

区县投资

0

省级投资

0

自 筹

42298.84

市级投资

0

其 他

0

8.代理机构: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9.工程内容:

EPC总承包

10.标段划分:

11.招标内容:

1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3.计划工期:

2017年10月31 日-2018年 10 月31日

14.质量标准:

合格

15.合同估算价(万元):

35800.00

16.投标保证金(万元):

80

投标人资格条件:

1.企业资质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的法人单位;

2、具有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单位;

同时具有以上1、2项资质的法人单位或组成的联合体。

2.是否接受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单位。

3.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2)具有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业绩。(需提供合同原件及用户使用证明原件)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一方满足以上要求即可。

3)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9-11

报名截止时间:

2017-09-15

2.报名要求:

1、请各投标人自行登录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43.出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2017-09-11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2017-09-15

4.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5.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元,售后不退不换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10-25 10:00

2.开标地点: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电东北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沈水路586号

邮 编:

联系人:

张霁虹

电 话:

024-88275644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邮 编:

110014

开户行:

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电 话:

024-82901799

账 号:

21050139430100000015

联系人:

刘广友、金萍

传真电话:

024-82903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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