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共青城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委托,依据共青2017B000196001采购计划,对其所需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编号:JXTCJJ2017130116第二次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共青城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 |
采购计划编号 |
共青2017B000196001 |
项目简要说明 |
共青城市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位于城东乌龟山东侧、博阳河西岸,于 2008 年 8 月开工建设,于 2009 年 8 月完工,总设计规模 2 万 m3/d,其中近期处理规模1万 m3/d,设计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 B 标准,实际出水水质满足一级标准的 B 标准要求。本项目将现状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由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中的 B 标准提高到A标准,污泥出厂含水率降至 60%以下,达到稳定化,对厂区废气进行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 4 排放标准且无感官气味后达标排放。 |
招标范围 |
协助设计单位进行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项目的施工(包括实现工程项目目标的所有施工内容),污水处理工艺设备、污泥处理工艺设备、生物除臭系统、电气自控设备等实现工程项目目标的所有设备的采购(招标人自行采购的设备除外),工程调试及试运行,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其它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数量 |
1项 |
采购项目预算 |
1000万元 |
注:招标文件中未注明进口产品的,均为国产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并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4、所投的主要货物(详见技术规范书 )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污泥处置设备、除臭设备、转盘滤池、加药设备应具有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技术规范书为本招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人所生产及采购的产品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相关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 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六、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七、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下同)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八、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10月08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09日10: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十一、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共青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采购人名称:共青城市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 人:陈先生
联系地址:共青城市共青大道碧水华庭
联系电话:15179235873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
详细地址: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中体奥林匹克花园11栋4楼
邮编:332000
联系人:欧阳文娟、殷兆星
联系电话:0792-8158155
传真:0792-8158155
电子函件:jxtcgb@163.com
户 名:共青城开放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开 户 行:九江共青村镇银行
账 号:50102000013548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