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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象山县实验小学污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实验小学污水改造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7】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于县财政全额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丹西街道丰饶路66号象山县实验小学内;

  工程造价:约58万元;

  工程规模:DN200HDPE中空缠绕管115.54米、DN250HDPE中空缠绕管159.58米、DN300HDPE中空缠绕管538.45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污水管网改造、检查井设置、路面开挖修复等(不包括纳入政府采购的设备及主材),详见本次招标图纸及清单内容;

  工期要求:40日历天;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4投标人及拟派的人员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企业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且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或象山县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且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和不得列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的限制投标情形。

  3.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或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7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投标活动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购买时间:2017年 9月 22日至 2017 年 9 月 26日17: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地点:交易员须凭交易员证到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294-2(4)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壹万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

  形式1: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2015】4号文件执行。

  形式2:现金形式递交,开标时现场出示,未中标单位当场退还;

  形式3:年度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象山分中心。

  6、投标申请受理

  6.1时间:2017年 9月 18日至 2017 年 9 月 20日17:00时止(节假日除外)。

  6.2地点: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294-2(4)楼)。

  6.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交易证、交易员证;

  ⑶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⑷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⑸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⑹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说明:以上⑴~⑹资料原件备查,资料复印件均留存。申请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7.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名须提供投标报名资料,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当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按以下原则抽签入围:

  第一次抽签入围:先在2016年度象山县建筑先进集体中(根据象政发【2017】11号文件为准)随机抽取n家。先进集体数≥15家的,n=10;9≤先进集体数≤14家的,n=8;先进集体数≤8家的,全部入围;

  第二次抽签入围:除第一次被抽中n家外的其他所有投标单位中再随机抽取15-n家单位。

  当3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15家时,则全部入围参加投标。(入围名单以最终书面通知为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 9月 27 日 9 时 10 分。

  8.2地点为象山县教育局五楼会议室。

  8.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实验小学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丹西街道丰饶路66号 地 址:象山县丹东街道靖南大街294-2(4)楼

  联系人:吴老师 联 系 人:俞琼

  邮 编:315700 邮 编:315700

  电 话:13968391393 电话及传真:0574-6508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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