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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株洲市天鹅湖防渗截污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1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株洲市天鹅湖防渗截污工程已由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株发改审【2017】5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株洲市园林绿化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株洲市天鹅湖防渗截污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株洲市天鹅湖防渗截污工程施工

  2.2 建设地点:株洲市荷塘区

  2.3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株洲市荷塘区,东至京广铁路、南至麻园片区、西至现状铁路、北至红港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防渗漏工程、截污工程、闸门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及安全防护等。项目总投资999.95万元,其中工程费864.6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2.4 工期要求: 7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2.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2000】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其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万元整(人民币),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两个工作日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密切关注是否有被退回的情况)。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各投标申请人从2017年 9 月 18 日~2017年 10 月 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澄清公告/答疑”上发布。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zyj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 上述文件的下载操作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31-28681370,联系人:蒋先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9 日9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8、行政监督

  本招标项目接受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0731-28686070。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株洲市园林绿化局

  招标人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海城路

  联系人:赵娟

  联系电话:0731-28682407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天台路华晨金茂尚都A座503

  联 系 人:李 铮

  电 话:0731-28896698或0731-85160666/85163777

  传 真:0731-28896698或0731-85161719

  邮 箱: 236875592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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