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启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彭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彭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QC(Z)-2017-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瑞怡
项目联系电话:0951-89949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地址:宁夏固原彭阳县
联系方式:王耀宁 138951470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新启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瑞怡 0951-8994915 18295076330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德胜工业园区新胜西路北昊王大酒店2-7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彭阳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设备采购政府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的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 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注:(1)一(6)提供原件2供应商特定资格(1)投标单位须提供该项目技术参数中要求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8:30 至 2017年09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