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灵宝市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招标人为灵宝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编号:灵公资建【2017】229号;灵财采购【2017】094号;
2、项目概况:灵宝市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包含灵宝市8个乡(镇)12个省级贫困村,提升解决1.6062万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9处。
3、招标范围:八个施工标段,包含工程量清单;PE管材标段,包含材料清单;监理标段,包含八个施工标段所有建设监理任务。
4、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十个标段,即八个施工标段、一个PE管材标段和一个监理标段;
第1标段:太张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
第2标段:栾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
第3标段:坡头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
第4标段:两岔河村1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
第5标段:两岔河村2标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
第6标段:贾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
第7标段:透山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
第8标段:李家洼村、赵家沟村、红土坡村、姚家城村、南埝村、桥上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改造工程
第9标段:PE管材
第10标段:负责灵宝市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项目七个施工标段所有建设监理任务
5、质量要求:第1-8标段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项目验收为合格工程;
第10标段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6、计划工期及供货期:
第1-8标段:工期90日历天,质保期12个月;
第9标段:供货期为招标人要求时间,质保期 二年;
第10标段: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至项目工程备案结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8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信息(以公示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6、近三年(指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8、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利项目且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至少提供一份,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9、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以来连续按时交纳的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期间在报名后至开标截止时间前);
10、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11、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本地请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注:允许每个投标人最多投报三个标段,为保证项目进度,同一投标人在此项目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在投标时如果某一候选中标人在此项目中的多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取金额最大的一个标段为该投标人的中标项目,其它标段的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第9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授权书。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
4、在灵宝市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5、近三年(指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7、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
8、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本地请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10标段: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须出具合并后的证件);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信息(以公示为准);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2014年以来总投资1000万元(至少提供一份,以施工合同价格为准)以上农田水利项目监理经历;
4、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有在建工程,企业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5、近三年(指2014年、2015年、2016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7、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职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和2017年1月以来连续按时交纳的养老保险(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出具期间在报名后至开标截止时间前);
8、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
9、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本地请到营业执照注册地开具;三门峡以外地区请出具反商业贿赂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接受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2、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mxgzjy.org)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注: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现场报名时需携带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
3、现场报名请于2017年9月19日--2017年9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节假日除外),在灵宝市振兴路北段西侧豫西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报名。
4、招标文件1--8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费每套500元;9标段每套售价500元;10标段每套售价600元;逾期不售,均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报名时需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营业执照统一信用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不在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有效期为2个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证明文件;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1-8标段还需携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相关专业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4年以来类似业绩1份(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
9标段还需携带: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生产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商公章;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授权书,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为准)和在灵宝市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10标段还需携带:拟派项目总监须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及2014年以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监理合同为准)。
(注: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第1标段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
第2标段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
第3标段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元
第4标段大写:壹万伍仟元整;小写:15000.00元
第5标段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
第6标段大写:贰万伍仟元整;小写:25000.00元
第7标段大写:贰万伍仟元整;小写:25000.00元
第8标段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
第9标段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
第10标段大写:叁仟元整;小写:3000.00元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7日18点00分
3、保证金汇入帐号和帐户:
收款单位全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930 1001 6000 00189
开户银行:灵宝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4、递交形式: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的形式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5、其他注意事项:递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灵公资建【2017】229号。
6、缴纳保证金后,应凭转账凭证回执单到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保证金收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灵宝市信用合作联社12楼)
七、开标
1、开标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灵宝市信用合作联社12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宝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98-8851060
地 址:灵宝市富士路南段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八楼
灵宝分公司地址:灵宝市振兴路北段西侧豫西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办公楼五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98—886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