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第六供水厂建设工程临时用电项目由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市发改审批发【2014】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吉林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内容与规模:临时用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丰满区。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己落实。
2.4工期:2017年10月13日-2017年11月5日 。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4年-2016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投标人在投标前须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9月20日至 2017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1时30分至 4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处(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大厦12层)处报名。
2、上述同一时间获取招标文件截止。
施工投标申请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时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开户行许可证;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近三年类似业绩一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注册建造师及其安全考核B证及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完税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社保机构开具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社会保险收费票据或社会保险登记证,以及法人、项目管理机构近半年的缴纳保险证明),2014-2016年度审计报告。以上证件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施工标段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9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丰满区中海大厦12层)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2、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具体金额见招标文件。
3、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2017年10月9日14时00分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桑德水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
联系人:庄泉 联系电话:1333161036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恒源工程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丰满区吉林大街附近中海大厦12层
联系人:韩一鸣 联系电话:0432-646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