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黎城县污水处理中心委托,就总磷在线监测设备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总磷在线监测设备
2、项目编号:HYZC-201709001B
二、项目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供应商对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总磷在线监测设备一台。
3、项目预算:20万元
4、采购范围: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的采购范围、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出具第三方对比合格报告原件。
4、设备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费用包含在本次招标内,由中标人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长治市太行东街272号锦泰苑小区2号楼三单元101
3、报名时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所投设备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检测报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增值税、所得税或营业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票据、具备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生产厂商出具相应的生产加工资质,销售商出具相应的销售资质和厂家资质证书(包含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经办人不是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近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0日内有效)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按照以上顺序排序拉杆装订并全部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不提供,我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
五、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与2017年9月21日至2017年9月25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长治市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
2、地点:长治市太行东街272号锦泰苑小区2号楼三单元101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出售一概不退。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提交。
2、地点:长治市城区紫金东街258号(长治市墙改办2号楼)一层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城县污水处理中心
地址:黎城县
联系人:桑先生
联系电话:13835559761
采购代理机构:长治市鸿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272号锦泰苑小区2号楼三单元101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355-2195635 1503559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