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RCZB-201709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来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中共泰来县委办公室和泰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泰办发【2017】3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泰来县和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和平镇
2.规 模:新建工程6个屯,新打井4眼,安装水处理设备4套,新建管网6处;改造工程2个屯,安装水处理设备1套,管网改造1处;管网入户27个屯,需铺设管网10929米。
3.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5日至2018年6月30日,工期259日历天。
4.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工程投标活动的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经理本人(建造师)。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投标项目经理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经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取消报名,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2、投标申请人可从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齐齐哈尔-泰来县-采购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
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开标当日收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2日13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2日13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来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荣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5号赫时大厦5层
联系人:尹女士
电话:13074591079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