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FCG2017082 项目编号:NJZFCG20170902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PPP项目已完成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实施方案编制,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及财政承受能力验证,并由宁晋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招标人是经宁晋县人民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本公告所称社会资本是指: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可以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市场主体。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拟建于宁晋经济开发区南留村西,西华路以西、洨河路以北。
2.1.2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2.1.3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工程服务范围为宁晋经济开发区范围,主要收集晶龙集团、玉峰集团、健民集团、完达山乳业、龙泽兴水洗服装有限公司等重点排污企业的生产污水及区内的居民生活污水。
项目占地面积53984.33m2,合80.98亩,建设内容包括厂内部分和厂外部分。
(1)厂内部分
①污水处理区
污水处理建、构筑物:细格栅、调节池、混凝沉淀池、多段AO生化池、二沉池配水井、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尾水泵池。
污泥处理建、构筑物:污泥泵池、储泥池、污泥脱水及干化车间、污泥熟化车间。
生产附属设施:臭氧制备间、液氧储区、加药间1及除臭间、加药间2、鼓风机房及变配电间。
②办公区
附属建筑物:综合办公楼、门卫。
(2)厂外部分
①污水收集管网
各重点排污企业污水排放口至污水总提升泵站之间的污水管段、污水管道架空管架或支墩以及污水总提升泵站至污水处理厂的管段。
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末端的污水提升泵站至污水处理厂的管段。
管道直径DN80~DN900,总长12626m。
②污水提升泵站
用于提升重点排污企业污水的总提升泵站1座,以及用于提升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末端的污水提升泵站1座。
③尾水排放管网
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管段。管道直径DN900,总长2227m。
2.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用地面积 |
m2 |
53984.33 |
合80.98亩 |
2 |
建筑总面积 |
|
5258.39 |
|
3 |
建、构筑物占地面积 |
m2 |
21077.50 |
|
4 |
道路、广场面积 |
m2 |
9937.20 |
|
其 中 |
道路面积 |
m2 |
7115.20 |
20厘米厚的C30混凝土面层,30厘米厚的3:7灰土基层、原土夯实 |
广场面积 |
m2 |
1009.0 |
8厘米厚的广场砖面层,12厘米厚的C25素混凝土垫层,20厘米厚的3:7灰土基层、原土夯实 | |
人行道 |
m2 |
1813.0 |
6厘米厚的便道砖,3cm厚的砂卧层,20cm厚的3: 7灰土基层、原土夯实 | |
5 |
绿化面积 |
m2 |
20502.53 |
|
6 |
其他面积 |
m2 |
2467.10 |
建(构)筑物散水、台阶、围墙及围墙后退用地界线用地 |
7 |
建筑密度 |
% |
39.04 |
|
8 |
绿地率 |
% |
37.98 |
|
9 |
围墙及大门 |
|
|
|
其 中 |
花园式围墙 |
m |
613.20 |
高1.8米 |
密实围墙 |
m |
559.20 |
高2.4米 | |
大门(总宽10米) |
处 |
1 |
不锈钢自动门 | |
大门(总宽15米) |
处 |
1 |
手动推拉门 |
2.1.5项目投资估算:约28111.99万元,项目资本金8433.60万元。
2.1.6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9年。
2.1.7回报机制:
目前确定企业、居民污水处理费由项目公司收取,回报机制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模式,由项目公司负责运营期的运营管理并直接向使用者收取费用,运营初期(运营期前3年)为确保项目顺利运营,可由县政府委派实施机构或其他政府职能机构协助项目公司向用户收取费用。项目公司取得的使用者付费用于回收建设期资本性支出、运营期运营维护成本支出及社会投资人的合理回报,缺口部分由县财政局补贴。
2.2 招标范围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宁晋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PPP项目的社会资本,具体运作模式见本公告2.2.2款。
2.2.2本项目采用的运作模式
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明确责权利的关系,由社会资本和政府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公共服务。政府方授权区管委会为项目实施机构,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全过程期间项目与相关职能部门对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区管委会或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并保证所移交资产通过性能验收,处于正常使用、正常磨损状态。
2.2.3本项目政府参股项目公司,政府将与社会资本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暂定为项目资本金,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在项目公司中的股权比例为10%:90%。其中,政府出资人代表为: 河北祥宁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方式为: 货币形式 ,出资额为:846.36万元;社会资本出资方式为: 货币形式 ,出资额为:7950.24万元。
2.2.4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服务的,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服务可由社会资本自行承担,不再招标。上述施工、货物服务价格将根据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原则和方法确定。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3.1.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1.2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3具有满足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申请人最近连续两年(2015、2016年度)每年均为盈利,且自有资金加银行融资不低于2.3亿元。
3.1.4商业信誉良好,近3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3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1.5申请人资质和能力要求
1)施工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运营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有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工业废水一级资质。
3)业绩要求:申请人近六年具有至少一个运营的、处理规模达到4万m3/d的城镇污水处理项目业绩或者处理规模达到2万m3/d的工业污水处理项目业绩。
4)无行贿记录查询要求:申请人住所地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2 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均不予通过评审。
3.4 招标人将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办法为: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7年09月25日至2017年09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晋县天宝西街369号方大科技园C6栋2层持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合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1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24日09时30分,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 宁晋县天宝西街369号方大科技园C6栋2层。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政府采购政策及投标担保、履约担保
7.1境外社会资本在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应执行我国相关采购政策,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7.2 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无需提交投标担保,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大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晋县新兴路 地址:宁晋县方大科技园B10幢305号
联系人:化立杰 联系人:范丽洁
电话:0319-5676613 电话: 0319-58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