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为环玛湖地区55口水平井提供压裂集中供水,总计用水1800000方。
具体参数如下:
(1)玛18井区水平井15口,总计用水500000方;
(2)玛131井区水平井20口,总计用水700000方;
(3)艾湖2井区水平井5口,总计用水150000方;
(4)玛2井区水平井5口,总计用水150000方;
(5)车21井区水平井10口,总计用水300000方。
2.项目实施地点:环玛湖地区。
3.工期:执行方案、设计中规定的时间。
4.技术要求:
4.1详见环玛湖地区采油工程方案;
4.2投标方需要提出各区块集中供水技术服务方案;
4.3要求供水量:6方/分钟。
5、本次招标为无标底招标,由招标人参照计费标准及上年结算水平,根据压裂供水要求设定水费综合单价的招标控制价17.67元/方(水费综合单价由水资源费、生产运行费、管线及供水设备安装费、主材和设备摊销等4部分费用组成,不含增值税)。
6.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2017-4497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项目不允许分包。
2.资质要求:
2.1公司须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开展经营行为,三年无违法违纪记录,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具备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资格和能力。
2.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资质、中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展此类项目的市场准入证明及HSE准入;同时具有近2年压裂集中供水的相关业绩,且无不良记录。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通过年度工商信用信息审核并公示。
4.投标单位要详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须知事项,根据本单位的能力参与投标。
5.报名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报名表、相关资质文件、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展此类项目的《市场准入证》、《HSE安全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委托书、相关业绩证明及其它相关资信资料(原件或盖公司行政章的复印件)以便审核。
6.购买招标文件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对报名单位提供的相关信息、证件进行核实,确认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27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质文件到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311室报名。
4.2 于即日起至2017年9月27日,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时到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311室购买招标文件,报名合格的投标单位达到三家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0月13日10时00分之前递交到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104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104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招 标 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开发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邮编:834000
联 系 人:刘 洋 电话:0990-6887163
招标机构:新疆油田公司招标中心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 邮编:834000
联 系 人:李秀刚 电话:13579517619;09906849556(办公电话)
电子邮件:lixiugang@petrochina.com.cn
备注:招标文件资料费交款方式
“招标文件资料费”应在中国工商银行交纳“现金”并填写《现金进账单》。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大十字支行
账 户 名: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3003022009022109155
款项来源:招标文件资料费
交款部门:投标单位简称、交款人、交款人联系方式
交款时间:每月1日至25日
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表
招标项目编号 |
2017-4497 |
招标项目名称 |
环玛湖地区压裂专业集中供水技术服务 |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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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人(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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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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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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