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兰县第二排水沟入黄口建设项目、贺兰县暖泉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以宁财(建)指标([2017]30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贺兰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申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贺兰县。
2.2建设规模:
贺兰县第二排水沟入黄口建设项目:湿地占地面积为550亩,建设内容包括:提升泵房、潜流湿地、表流湿地、管理用房、工具房、自动检测设备用房等。
贺兰县暖泉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工程:建设400亩复合潜流人工湿地(跨界污染治理)。
2.3招标范围:建设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近三年(2014-2016)具有人工湿地工程相关业绩.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宁检会[2010]3号文件相关规定,各投标企业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4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夏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5根据宁建(招)发[2017]9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6根据宁建发[2016]64号文件规定,界定为有招投标违法行为的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请于即日起至 2017年 9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本企业CA认证锁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和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同时报名,否则投标无效,并下载招标文件(注意:投标单位若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则投标保证金随机账号将无法获取,最终报名审核情况以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为准,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单位自负),报名时上传相应资质影印件(PDF图形格式)。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
4.2报名资料包括: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设计总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执业资格证、注册证、身份证及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清楚或者不清晰的视为不合格。
5.领取招标文件:
5.1请于即日起至 2017年 9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银川市)网站自行下载。
5.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贺兰县水务局
地 址:贺兰县银河东路
联 系 人:王东文
电 话:0951-8081196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申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北大街万达中心C座30层3001室
联 系 人:潘女士
电 话:0951-5968527/5982637转805,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