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浙江省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现就中共长兴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2017-2019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整体化粪池入围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XCG201708040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1)2017-2019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玻璃钢化粪池入围供应商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预算合计(元) |
1 |
玻璃钢化粪池 |
1.5立方米 |
只 |
15000 |
1380 |
28700000 |
2 |
玻璃钢化粪池 |
1.8立方米 |
只 |
5000 |
1600 |
注:具体采购产品清单内容详见第二章。
(2)中标供应商数量:入围4家中标供应商(所有采购产品规格型号须全部报价并不超过采购清单内每项的最高限价)。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等: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7日上午8:00时至2017年10月1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方式:
未向集中采购机构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及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等联系资料一份(提示:本项目不接受传真、快递等报名方式)。
4.采购文件免费下载;以本公告附件形式发布;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网上银行转帐/的形式(其它方式无效)交至下列帐户:
帐户名称: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龙山支行
银行账号:1205270419200042517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0月17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0月17日10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业务咨询:
1、采购人: 中共长兴县委县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黄玉安
联系电话:0572-6223019
2、集中采购机构: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姚国强、陈平平
联系电话:0572-6265653 传真:0572-6265653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长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