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依据南漳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南采计备【2017】1334号)的要求,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拟就南漳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精准扶贫项目设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参加。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 项目编号:HBHT-NZZFCG20170926-2
2.2 招标范围:本次设备采购项目为大河村、洪河村、洪堰村、三股泉村、吴家集村、老官庙村、南沟村、栎桦寨村、口泉村、双坪村、观音堂村、南峪沟村、指山坪村、中岭村、张坪村、孙家湾村、普陀庵村、龙埫村、白云庵村19个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水泵站设备的购买、安装及后期维修服务。
2.3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12.00万元。
2.4 供货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备生产厂家(制造商)具有国家质检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具有生产厂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出具日期从公告发布日至本项目结束日;同一品牌的产品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同一个投标人也只能代表一个品牌参与投标。
3.3 投标产品的设备生产厂家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和中国国家3C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4 投标人近三年(2014.7-2017.7)有类似货物招标或供货业绩(合同金额在250万元以上,报名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5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供应商所投设备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提供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7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批件;
3.8各投标人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3.9投标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17年9月26日至 2017年9月30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漳县金漳大道徐庶庙村安置小区二楼、怡德家园旁)由企业法人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凭法人代表证件及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并提供“供应商资格”内容的原件资料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后,凭招标人出具的“资格审查证明”至招标代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报名时的资料查验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16 日14时30分,地点为南漳县水利局会议室(南漳县城关镇)。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漳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 南漳县城关镇
联 系 人:任昀
电 话:13085284510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衡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襄城区国际商都A区四楼
联 系 人: 刘仲羿
电 话: 1557105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