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州县水利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龙州县金龙镇光满村板雁屯、侵笔村陇万屯、金龙村红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龙州县金龙镇光满村板雁屯、侵笔村陇万屯、金龙村红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GSZB-CZ-2017-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766663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州县水利局
地址:龙州县龙州镇都兴街四区34号
联系方式:潘工 0771-881250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807666635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详见公告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8:00 至 2017年09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详见公告
三、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工
项目联系电话:18076666350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9.34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详见公告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8:00 至 2017年09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29日 08:5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8:5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公告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30日 08:5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详见公告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龙州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龙州县金龙镇光满村板雁屯、侵笔村陇万屯、金龙村红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龙州县金龙镇光满村板雁屯、侵笔村陇万屯、金龙村红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SZB-CZ-2017-83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17年龙州县金龙镇光满村板雁屯、侵笔村陇万屯、金龙村红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9.3470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等。
六、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规定。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7.竞标人在报名前须取得由龙州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竞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2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9月29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法定代表人携带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竞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同时须提供①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龙州县人民检察机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出具的竞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③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职称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及竞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④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及竞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⑤由竞标单位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未有在建或中标项目中担任相应管理职务的承诺书原件;⑥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竞标截止之日前半年内竞标单位连续三个月依法纳税凭证复印件(如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银行缴税付款凭证或缴款回单等,如为非税务机关开具的凭证或回单的,应清晰反映:付款人名称、帐号,征收机关名称,缴款金额,税种名称,所属时期等内容)(须提供原件核查);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按顺序装订购买文件时留下备案。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竞标人应于2017年9月29日16时0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南宁园湖北路支行
银行账号:4505 0160 4353 0000 0052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供应商应于2017年9月30日08时5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地点,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30日08时50分整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开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前来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龙州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竞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竞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委托代理人前来的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龙州县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竞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竞标保证金转账底单原件和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前往,以证实其身份]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龙州县水利局
地址:龙州县龙州镇都兴街四区34号
联系人及电话:潘工 0771-881250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6楼
项目联系人:蓝工 联系电话:18076666350
3.监督部门:龙州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话: 0771-8812665
采购人:龙州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