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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市城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 招标条件

随州市城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随州市曾都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公开方式进行招标,该项目拟采用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完成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业主用土地资源回购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建设,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城北污水管网总长度18.58公里,管径de400—de1200mm,管网线路包括一纵七横。一纵:沿河大道(南起明珠渠——北至金龙湾),全长6.45公里(其中k0+000—k0+488m段已施工);七横:格林小镇消防道(西起沿河大道——东至孔坡一组),全长2.32公里;合溪河(西起沿河大道——东至玉柴大道),全长3.63公里;交通大道(西起星光五路——东至合溪河),全长1.12公里;星光二路(西起沿河大道——东至汉丹铁路),全长1.63公里;星光三路(西起沿河大道——东至汉丹铁路),全长1.68公里;首义路(西起沿河大道——东至交通大道),全长0.65公里;两水学校明渠截污管(西起沿河大道——东至交通大道),全长1.10公里。管网附属工程包括:一体化提升泵站一座;各类检查井522座井。

2.2 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预计2017年11月开工,工期约60天。质量等级为合格。

2.3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费约5141.9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市政专业一级或二级建造师且没有押证管理或在建工程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或质量员、预算员或造价师)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没有处于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实施本合同工程的流动资金(须提供2015、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10月至2017年10月,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工程施工合同额2000万元及以上内容至少包含有排水工程的市政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备案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中标公示截图原件)

3.5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评审前,若投标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1650万元的融资款,到账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0日16时00分,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到随州市曾都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农行随州市金穗支行,帐号:17782601040003369;未中标的投标人交纳的融资款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不计利息)

3.9工程施工、回购:招标成功后签订承包合同,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回购的原则。由投资商按照《随州市城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承包合同》(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的条款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最终工程结算价以项目业主依法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结算审核结果为准,并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市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五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购招标文件时另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为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⑥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五大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法人代表不得兼任上述项目班子成员;⑦企业社保登记证或社保资料、申请人为上述项目班子交纳的2017年任意一月有社会养老保险明细的证明资料及劳动合同;⑧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⑨上述资料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真实性承诺书。

上述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彩色打印件、彩色复印件作为原件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0月26日9时30分,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招投标管理中心(曾都区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人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如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如递交人为拟派的项目经理应当出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曾都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智

电 话:18571341117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吕波

传真电话:0722-33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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