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环资【2016】6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相关配套服务项目(第5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对此有诚意的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5批);
2.2 建设地点:湘潭市鹤岭镇,电化集团西侧,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内;
2.3招标内容:湘潭市鹤岭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设备采购及配套服务项目(第5批)包括:湘潭电化热电分厂变电站至湘潭鹤岭污水处理厂变配电间内的高压电气设备的供货、安装及配套服务,各设备清单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包括线路设计,周边协调,设备及材料、配件辅材等购置,产品运输保险保管、报关,卸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及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及系统二年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内容。技术规格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2.5交货地点: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2.6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最迟须在2017年11月24日前完成供货,(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供货时间安排表);
2.7质 保 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除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外, 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以下资质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经过年审合格):
3.1投标人必须能提供本项目所有设备,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
3.3投标人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3.4投标人提供《社保登记证》;
3.5投标人提供依法纳税证明和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
3.6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证(或证明书)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7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书写签名)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8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3.9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证书原件);
3.10具有本项目相关产品的国家强制性3C认证证书及试验报告;
3.11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
3.12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证书;
3.13湖南省外企业提供入湘施工登记证;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为“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则视同其提交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4、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4.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
5.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 (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5.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如不一致,保证金视为无效)。
5.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2017年 9月28日~2017年10月10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中标后由甲方提供场外图纸)。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图纸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的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等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10月19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潭市环境保护局的监督。电话:0731-5237972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鹤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市高新区吉安路77号中瀚财富广场020101号
联 系 人:张旭
联系电话:0731-573912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华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湘潭联系地址:湘潭市建设中路3号美高梅大酒店7楼708室
邮 编:411100
联 系 人:李敏
电 话:0731-58560896
传 真:0731-58563896
电子邮箱:hnhxxtgs@126.com
网 址:www.hxgl31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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