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阳县花海稻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工程已由云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投[2017]3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云阳县凤鸣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云阳县凤鸣镇太地村、马轩村。
2.2工程规模: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200吨/日,污水处理厂围墙75米,院坝整治硬化780平方米,安装路灯110盏等。本工程最高限价为4020806.69元。
2.3工期:总工期约1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详见云阳县花海稻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市级示范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合同包(不划分标段)。
2.6分包情况:不允许分包。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9 月 28 日至 2017 年 10 月20日,在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yyggzyjy.com)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 年 10月 20日09 时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和开标地点:云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 标人:云阳县凤鸣镇人民政府招标 代理机构:重庆海正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阳县凤鸣镇 在云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杨河一村70号12-3
邮 编:404500 邮 编:404500
联 系人:郭老师 联 系 人:熊老师
电 话:13658218399 电 话:13983540063
传 真: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