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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六安市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8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招标编号:皖N1170112

  工程名称: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工程地点:霍山县经济开发区

  招标人(建设单位):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霍山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位于霍山县经济开发区,占地46.08亩。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厂,1、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包括一体化污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水解池;氧化沟;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除臭生化滤池;加药间;加氯间;污泥浓缩脱水车间;、配电间;进水、出水仪表房;值班室;综合楼、门卫;配套道路、围墙及附属设施等。2、设备安装工程;2、工艺管道工程;4、厂区亮化;5、深基坑疏浚工程;6、水下地基及基础处理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70天

  投标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需提供与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原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原件现场查验,电子标书中添加扫描件。

  4、投标人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一定期限内限制投标处理的,不得在本县招投标项目中确认为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班组成员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5、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不得是在编公务员和未经在编单位批准离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系统报名登记的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应为同一人。

  6、投标人需提供2012年1月1日起具有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天及以上,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业绩(投标文件需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完工证明,原件现场备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1.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业绩属于国有投资项目的,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2.招标文件约定的项目业绩属于民营投资项目的,应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资料或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竣工验收属实的相关证明),否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建设规模:一期规模2万吨/天,出水满足一级A排放标准工程项目总投资约6500万元。

  招标范围:(一期)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标段数:1个

  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9月28日

  项目开标时间:2017年10月9日 9 时00分

  开标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厅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备 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2.投标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参加开标会。

  投标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

  国有投资项目,均对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自开工之日起采用“IFA”(人脸识别)系统进行考勤、考核。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80万元);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 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4日17 时 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7年10月5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7年10月9日9时0分。

  6. 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企业和项目经理获奖等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7.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评标要求提交的资质资格、奖项、施工合同、业绩、荣誉等所有相关信息录入市场主体信息库中(包括扫描件),开标现场不再接受以上相关信息的纸质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业绩除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仅以投标人在市场主体信息库录入的上述相关信息和扫描件为评审依据。

  8.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9.有意向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应从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接收投标人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从电子交易系统(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在开标时通过开评标系统展示判断。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山经济开发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64-3912025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联系电话:0564--5029965

  11.投标保证金账号

  账户名称: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汇入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34050174730800000112-0167

  (2) 汇入银行:中国银行霍山迎驾大道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75241780691

  (3) 汇入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霍山支行

  汇入银行账号:123450010400162990000000033

  特别提示

  1、本工程是国家、省环保督查重点整改项目,工期紧、任务重。中标单位中标后须三班制作业,确保于2017年12月30日前完成并试运行。

  2、本工程实行奖惩制度:工程工期每提前一天按合同价款的3‰给予奖励;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的3‰给予惩罚。奖、惩费用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支付或扣除。

  3、本工程按合同工期完成,建设单位支付赶工措施费为合同价款的2%,其费用在结算价款中支付。

  4、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须在工作日内缴纳到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节假日银行不对公办理,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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