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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滨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滨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鄞发改投【2017】5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

  项目规模:工程主要内容为:通过改造原有构筑物、优化处理工艺、提升污水深度处理能力,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由一级A标准提升至特别排放值【参考《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意见征求稿)】。

  项目总投资:约2932万元 。

  设计概算:建安工程费(估算限额)约2439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50日历天。其中勘察、方案设计(含深化):10日历天;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项目建议书编制、方案设计(含深化)、勘察设计、初步设计(含扩初、概算)、施工图设计、地形图修测、地下管线调查、物探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须具备“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书”且截至开标当日仍在有效期内;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投标人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1主设计师执业资格:市政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7年6月至2017年8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2.2勘察负责人资格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3.2.3拟派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是具备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无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3.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2014年7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的主设计师、勘察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其他: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上述投标人指联合体各方。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注册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鄞州区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备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6.投标保证金

  6.1 金 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 式 :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

  银行账号:8101 4101 3020 93045

  6.2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7日 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联系电话:0574—88225170。

  备注: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无须在新系统缴纳。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0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中心区四明东路588号,百盛商务楼东边,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8.1发布时间:2017年9月28日。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楼714室

  联系人:贺工

  电话:0574-83033196

  传真:0574-83033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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