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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新型总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污水排海管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9-29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 招标条件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新型总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污水排海管道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国家拨款。现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新型总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污水排海管道工程;

  2、建设单位: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渤海造船厂东南侧,邻近灯塔山;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内;

  5、招标范围及工程内容: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新型总装生产线建设项目污水排海管道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册符合要求建造师;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6、投标单位须具有信用辽宁网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企业信用报告。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时间: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11日。

  2、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220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13:30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悦莹

  电 话:0429-2792642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刘东东

  电 话:024-23382836

  电子邮件:lngczbgs@sina.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渤海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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