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哈密市伊州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民公园、健身公园中水处理建设项目已经由伊区发改投[2016]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哈密市伊州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民公园、健身公园中水处理建设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7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人民公园、健身公园 2.工程规模:人民公园建筑总面积:361.09平方米,地上一层,地下一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健身公园建筑总面积:425.12平方米,地下二层,钢筋混凝土结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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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S2017092821900101001 |
哈密市伊州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人民公园、健身公园中水处理建设项目(施工) |
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的施工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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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凡外地来哈施工建筑企业必须进行属地注册(注册时间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开标现场提供项目报名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外,还必须提供在哈注册营业执照原件。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要有类似项目业绩,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 即日起到2017年10月03日 19时30分 2.报名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30至 ,下午至19:30 2.领取地点: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市广场北路城建档案馆后二楼)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 六、其他说明 投标保证金:140000元,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必须从总公司账户支出,分公司账户提交的保证金无效)通过银行电汇方式提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至: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建国北路支行 账 号:65001670200052503143 。备注:1、评标方式、计价方式以招标文件中规定为准;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确认单、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还需提供在哈注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函及建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回执单复印件(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3、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七、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哈密市伊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地 址: |
地 址: |
新疆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 | |||||||
邮 编: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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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军 |
联 系 人: |
牛成超 | ||||||
电 话: |
18999684321 |
电 话: |
0902-2233922 | ||||||
传 真: |
传 真: |
0902-2233922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