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供水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THS201710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0594-2211398、189507692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福建省莆田科技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方式:陈先生/137996232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莆田恒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王/0594-2211398、18950769235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最高限价(元) |
供水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询价文件 |
286000.00 |
安装位置及交货地点:按招标人指定地点 | |||
合同签订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7 天内 | |||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15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并交付验收,需确保验收合格。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经工商批准具有经营本询价文件所述的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合法意向报价人。(2)报价代表必须经意向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意向报价人须提供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注:若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企业审计报告,2017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4)意向报价人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6)报价人必须提供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单独递交;(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09日 12:12 至 2017年10月1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上门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城厢区东园路西山小区B区8号楼2梯4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