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 |||||||||||||||||||||||||||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项目概况:为保障重油开发公司供热站废水回用不对生产系统造成影响,对公司下辖供热站的废水开展预处理技术服务承包,废水经预处理后需保证六九区污水站净化污水出口水质达到《油田污水回用湿蒸汽发生器水质指标》Q/SY 1275-2010中的相关要求,且净化水硬度≤150mg/L。 2、技术服务地点:重油开发公司辖区内。 3、技术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4、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为保障重油开发公司供热站废水回用不对生产系统造成影响,对公司下辖供热站的废水开展预处理技术服务承包,废水经预处理后需保证六九区污水站净化污水出口水质达到《油田污水回用湿蒸汽发生器水质指标》Q/SY 1275-2010中的相关要求,且净化水硬度≤150mg/L。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持有油田污水处理相关资质。有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市场准入证,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且准入范围、施工能力、资源配置等满足本项目需求。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具有类似技术服务业绩;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诉讼案件;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持有效并与本技术服务相适应的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通过了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7、本次招标不采用资格预审。 8、投标单位要详细研究招标文件中的须知事项,根据本单位的能力参与投标。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7年10月15日 19时00分00秒 |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内,上午10时至13时,下午16时至19 时,在重油开发公司计划科持单位资质、介绍信、报名表购买招标文件。 2、购标地点:重油开发公司计划科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新月路40号 邮 编:834000 联 系 人:郑慧玲 电 话:0990-6882175 13519919690 电子邮件:zhl_zy@petrochina.com.cn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此招标文件不邮购。 5、交款方式:具体付款方式与财务科联系,联系电话6883513,并且付款时请备注交重油公司。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4日 10时00分00秒 | |||||||||||||||||||||||||||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油开发公司计划科。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 |||||||||||||||||||||||||||
六. 开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