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大岗镇庙青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JG2017-7891]已于2017年10月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如原招标公告及原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一、 根据财政评审报告批复修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其相关内容,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招标控制价公布函》;招标公告中招标控制价修改为:19546788.85元。
二、 由于原电子招标文件及控制价XML文件需要调整,故以本补充公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及控制价XML文件为准,详见附件二。各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和查阅最新发布的相关内容;
三、 本工程招标投标日程安排具体如下:
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修改为:从2017年10月1日0时0分至2017年11月6日10时00分。
2.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修改为:2017年10月1日0时0分,截止时间:2017年11月6日10时00分。
3. 项目负责人现场签到时间修改为:2017年11月6日10时00分至2017年11月6日11时00分,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
4. 开标时间修改为:2017年11月6日11时00分;地址: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
四、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5点招标控制价现修改为:招标控制价:19546788.8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1152553.52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881240.32 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一《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2、原投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阶段得分计算表》,现修改为“企业业绩:近三年,即2014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每项得2.5分(业绩是指中标价大于或者等于1301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
3、原投标文件第二章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第一阶段得分计算表》,现修改为“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五年,即2012年1月1日至今有质量合格类似业绩的,得3分(业绩是指中标价大于或者等于1301万元的市政工程业绩)”。
五、请各投标人密切关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网上答疑专区的相关信息,请投标人自行浏览和下载。
招标单位: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
日 期:2017年10月11日
附件一:《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附件二:电子招标文件,控制价XML文件;
附件:
JG2017-7891_20171011163749.GZZF
(招标控制价)南沙区大岗镇庙青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16-396(17-4)[2017-10-9 15:23].xml
(工程量清单)南沙区大岗镇庙青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总承包16-396(17-4)[2017-10-9 15:23].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