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皮山县2015年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皮山县2015年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二、项目编号:PSXZC2017103号(三次)
三、建设地点:皮山县藏桂乡、克里阳乡、乔达乡
四、采购单位:皮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五、资金来源:援建资金
六、采购类型:公开招标采购
七、采购内容:皮山县藏桂乡、克里阳乡、乔达乡卫生院各安装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污水处理池及相关设施配件)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预算:63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九、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采购清单、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具有良好的信誉以及在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
(5)投标企业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需查投标企业法人及授权委托人);
(6)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二氧化氯发生器)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并提供货物和服务制造商的正式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上述要求的全部资质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9日(上午10:00-13:00、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报名地点: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办公室(和田皮山县新城区东经二路南端),经对投标人携带的相关证件按要求进行审查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上述证件均需原件,并备复印件盖鲜章一套,以存备查)。合格后去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1月1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室,逾期不收。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十三、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皮山县政府投资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903-7864616
招标机构名称: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903-2021858
皮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喀什铭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