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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宁海胡陈东达地块小区污水处理设备及雨、污水一体化泵站采购及安装项目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13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将此项目信息发送到邮箱 将此项目信息保存为WORD文档 项目信息纠错

一、采购人: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宁海胡陈东达地块小区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及雨、污水一体化泵站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主要技术规格

1

宁海胡陈东达地块小区雨水一体化泵站

1套

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2

宁海胡陈东达地块小区污水一体化泵站

1套

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3

宁海胡陈东达地块小区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

1套

详见货物清单及技术规格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雨、污水一体化泵站限价380万元整,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限价80万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且符合

(1)投标人须为一体化泵站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出具一体化泵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提供一体化泵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整体制造承诺函(GRP筒体、潜水泵设备以及智能化控制系统为同一家厂家制造并且为同一品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整体制造承诺函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投标专用章)

(3)提供一体化泵站核心部件水泵品牌制造商30年及以上的制造经验证明文件(提供国内或国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投标专用章)。

(4)提供水泵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投标专用章)。

(5)提供一体化污水设备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环保产品生产资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投标专用章)。

(6)提供一体化污水设备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制造商投标专用章)。

(7)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8)供应商(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查询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4日。

六、其他内容:

公示期间,潜在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并同时抄送相关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波恒海伟业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崔工

联系电话:0574-65328822

代理机构:宁波工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工三路69号二楼

联系人:王洋

联系电话:0574-82539377

传真:0574-65250961

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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