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进行项目运作。项目实施方案已经获批,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扬中市住建局”)为扬中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PPP项目的实施机构。现对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地点:江苏省扬中市。
2、 项目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48.45亿元;本项目规划治理范围包含扬中市城区和集镇,包括老城区、西城区、滨江新城、科技新城、新坝片区、经济开发区、南部新城、西来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建设、排水(雨水)收集系统建设和河道综合整治。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需求:拟采购一个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共同组建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本项目PPP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所有资产无偿移交给扬中市住建局或其指定的相关部门。
5、 PPP合作模式
(1)本项目采取PPP模式中的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
(2)本项目由扬中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政府出资代表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占比暂定为30%,社会资本方出资占比暂定为70%。
(3)合作范围: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新建工程及改造工程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和维护,政府方负责对项目投资总额进行审计确认后作为项目实际投资额,对该项目实施监管并进行项目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政府付费依据。
(4)PPP合作期限
本项目的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5年,运营期25年。
(5)项目回报机制:政府付费。
具体合作内容及模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2.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有效续存的独立企业法人;
2.2申请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2.3申请人最近三年持续盈利,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4-2016连续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2016年度末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
2.4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2016年6月1日以来银行出具的授信额度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的授信证明;
2.5申请人需提供由银行出具的(出具日期不得早于2017年5月31日)金额不少于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证明;
2.6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作为不同主体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及公开招标;
2.7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8申请人在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一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或水环境综合整治或污水处理类的PPP项目,申请人(若联合体投标,申请人中的牵头方)至少承担该项目的投资和运营,需提供项目合同及业主方提供相应的运营评价证明,日期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子公司业绩不予认可)。
2.9申请人派项目经理1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职称,且有市政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或河道治理或水环境综合整治或污水处理类工程管理经历,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业主方提供的证明文件。提供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之间至少3个月申请人为该项目经理连续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2.10申请人组建的管理团队(不含项目经理)须另提供:高级职称(含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等与工程投资建设运维相关的高级职称)不少于3名,其中高级会计师至少有1名。提供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之间至少3个月申请人为管理团队成员连续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
2.11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2.12申请人无行贿记录,申请人可登录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接受经申请人单位盖章的黑白打印件),申请人也可向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13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情况,将由评委会在项目评审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查询结果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2.14申请人如为联合体,则须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联合体牵头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不低于60%,且联合体牵头方有相关项目运营经验;
6)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资格预审申请及招标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格式自拟)。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在项目投标中,联合体成员组成、职责分工、出资比例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及后续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应同时满足上述第2.1、2.2、2.6、2.11、2.12、2.13条,联合体牵头方应满足上述第2.3、2.4、2.5、2.8条,联合体应满足上述第2.7、2.9、2.10条,且联合体承担建设任务的成员须满足上述第2.7条。
注:上述相关材料须提供有效的复印件,原件带至评审现场备查。
三、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1时间:自即日起起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 分至11时 30 分,下午14时 30 分至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3.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102室。
3.3方式: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内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购买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3.4资格预审文件免费提供(不支持邮购)。
3.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4.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4.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11月6日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4.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扬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中市扬子中路168号)开标一室。
4.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4.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要求一正两副及一电子版。
五、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申请人方法
(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大于等于3家且小于等于6家时,均通过资格预审,获得下一轮投标资格
(2)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数量大于等于7家时,评审小组会依据评审细则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见附表二),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前6名,获得下一轮投标资格。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并列时,确定银行授信中得分高者优先;若银行授信得分也相同,则以净资产得分高者优先;若净资产得分也相同,则以自有资金得分高者优先;若自有资金得分也相同,则以PPP项目业绩得分高者优先;若PPP项目业绩得分也相同,则以项目经理和管理团队总得分高者优先;若项目经理和管理团队总得分也相同,则由评审小组记名投票决定排序。
(3)通过符合性审查申请人的数量小于3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六、其他
详见采购资格预审文件。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山西路120号成套大厦1102室
邮编:210009
联系人: 苗工 联系电话:025-83310221
邮箱:miaowh@jcec.cn
采购人:扬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扬中市
联系人:郭总 联系电话:0511-882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