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金桥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三次)资格预审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9212017000204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10-18 09:0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金桥新区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溪分中心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遂宁金桥新区管理委员会,0825-5415569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蓬溪县明月街163号,0825-5425667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黄先生,0825-5415569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社会资本应具备下述条件: (1)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企业法人,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中任意一名成员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自201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3万吨/日、且正常运营的生活污水处理厂BOT/TOT/委托运营业绩,以及1个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1万吨/日、且正常运营的工业污水处理厂BOT/TOT/委托运营业绩(若污水处理厂同时处理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的,应证明生活污水的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3万吨/日,工业污水的设计处理能力不低于1万吨/日)。 (4)关联方约束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其他 ? 2014年以来,没有任何直接由于社会资本(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过失或疏忽,导致其在任何大型合同中严重违约、被逐出现场、被解除协议、工程烂尾、或被提起诉讼。 ? 2014年以来,社会资本(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方)没有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包括编制假财务报表、编制不实陈述材料来获得招标合同而被宣告为有罪,或为获取某项合同而支付不正当费用等。 ? 单个申请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方不是无力清偿债务者、没有处于受监管状态、没有破产或停业清理,其业务没有处于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或管制的状态,其经营活动没有被中止,并且没有因上述事件而成为法律诉讼中的对象。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 |
2017-11-08 09:30 |
提交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的地点 |
蓬溪县政务服务中心5楼2号开标室 |
资格审查时间 |
2017-11-08 09:30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
74746700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 |
资格预审文件自2017年 10月 18 日至2017年 10 月25 日(北京时间)17:00登陆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pxzyjy.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开始时间 |
2017-10-18 09:00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结束时间 |
2017-10-25 17:00 |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 |
资格预审文件自2017年 10月 18 日至2017年 10 月25 日(北京时间)17:00登陆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pxzyjy.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报名资格不能转让)。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遂宁金桥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三次)位于蓬溪县金桥新区,规划占地面积约110.3亩,项目采用MBBR工艺,规划处理总规模为8万m3/d,其中:生活污水总处理规模3.0万m3/d;工业污水总处理规模5.0万m3/d,拟采用一次招标,分期建设、运营的方式实施。 项目近期实施内容为污水处理规模2.0万m3/d,以处理园区生活污水为主(约占70%),工业废水占比不超过30%,《可研》估算投资约7474.67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 预处理、生化处理部分、二沉池及深度处理部分按照污水处理近期规模2.0万m3/d设计,预留远期发展用地及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用地; (2) 公辅建筑(综合楼及脱水机房)按照远期总规模8.0万m3/d配套; (3) 生活污水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工业废水单独收集输送到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拟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本项目,并于合作期限届满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予项目实施机构或蓬溪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
采购品目名称 |
|
备注 |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0825-5900517 |
PPP项目标识 |
是 |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
不限定 |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
不限定 |
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
遂宁金桥新区城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第三次)位于蓬溪县金桥新区,规划占地面积约110.3亩,项目采用MBBR工艺,规划处理总规模为8万m3/d,其中:生活污水总处理规模3.0万m3/d;工业污水总处理规模5.0万m3/d,拟采用一次招标,分期建设、运营的方式实施。 项目近期实施内容为污水处理规模2.0万m3/d,以处理园区生活污水为主(约占70%),工业废水占比不超过30%,《可研》估算投资约7474.67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 预处理、生化处理部分、二沉池及深度处理部分按照污水处理近期规模2.0万m3/d设计,预留远期发展用地及工业污水处理设施用地; (2) 公辅建筑(综合楼及脱水机房)按照远期总规模8.0万m3/d配套; (3) 生活污水采用生化处理工艺,工业废水单独收集输送到工业废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拟由中标社会资本与政府方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本项目,并于合作期限届满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予项目实施机构或蓬溪县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 |
蓬溪县人民政府 |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工程: |
是 |
是否允许联合体: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