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静宁县工业和生活污水处理厂社会资本合作 PPP 项目以资格预审形式进行采购,项目编号20171012-016406-01, 首次公告时间为2017年10月13日。
原公告内容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静宁县人民政府以静政纪【2017】28 号第24 次常务会议确立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运作,并以静政发【2017】86 号对 PPP 模式实施方案进行批复。项目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县财政局以静财预【2017】34 号对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予以审核,且在静宁县财政局政府招标办公室备案,可进行项目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招标管理办法》等规定,静宁县人民政府授权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项目实施机构依次与中标候选人就项目合同中的偏差条款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
三、项目招标需求及运作方式:本项目总投资约为 16159.94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 PPP模式建设,社会资本负债融资。其中:
资本金:资本金比例为项目建设总投资的 29%。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八、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招标网、甘肃省政府招标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现变更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经静宁县人民政府第24 次常务会议确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模式)运作,并以静政发【2017】86 号文件对 PPP 模式实施方案进行批复。项目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静宁县财政局以静财预【2017】34 号文件对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报告予以审核,且在静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备案,可进行项目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规定,静宁县人民政府授权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本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按照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项目实施机构依次与中标候选人就项目合同中的偏差条款进行项目合同签署前的确认谈判,率先达成一致的即为本项目的中标社会资本方。
三、项目招标需求及运作方式:本项目总投资约为 16159.94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于 PPP模式建设,社会资本负责融资。其中:
资本金:资本金比例为项目总投资的 29%。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八、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注、其余内容不变。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静宁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静宁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张银伟
电 话:18293079129
代理机构: 甘肃金正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平凉市星泰广场 A 座 17 楼 1716 室
联 系 人: 杜招弟
电 话: 18093387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