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黎城县第二中学校的委托,对黎城县第二中学校饮水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黎城县第二中学校饮水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WZC20171010
三、项目预算:¥250000元
四、采购内容
1、本次采购共一包:报价人不得将该分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报价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黎城县第二中学校饮水设备及附属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3、交货时间:合同约定
4、交货地点:黎城县第二中学校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报价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采购项目需要的特定条件:
本项目只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且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如是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凭证;
5、B级及其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
6、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7、质量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健康认证证书;
8、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最近一期社保证明及其纳税证明;
10、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11、采购人出具的实地勘察函;
以上所有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二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8日-2017年10月20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3、地址:长治市云步街一号楼二单元401室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0月24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黎城县第二中学校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56564201
代理机构: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55-8568868
长治市建威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