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单县东舜河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B段)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单县东舜河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B段)PPP项目,经单发改审批【2016】99号文件批准建设,由单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人)为单县东舜河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B段)PPP项目的实施机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单县城区与浮龙湖度假区之间,范围为单县单虞路至浮龙湖。
2.2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景观绿化工程、河道基础工程、水生态修复工程、道路工程、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跨河管廊及桥梁工程等6大内容。
其中:
(1)河道景观绿化工程包含亲水景观、绿化带区域、特色林带步行道、自行车道、景观绿化等;
(2)河道基础工程包括河道清淤、河道土方开挖及回填、生态驳岸、景观坝等;
(3)水生态修复工程包括植草沟、雨水花园、生态湿地、人工湿地、生物滞留设施等;
(4)道路主要包括沿河两侧道路
(5)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座椅、垃圾箱、导向标识、景观码头、生态公厕、公共服务用房、护栏、小品雕塑、自行车停放设施、休闲娱乐设施、生态停车场、亮化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等;
(6)跨河管廊及桥梁工程主要包括跨河管廊和桥梁;
2.3建设规模:范围为单县单虞路至浮龙湖,长约12.3公里。
2.4工程投资规模:工程总投资约17亿元。实际总投资以政府相关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2.5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14年(包括建设期2年)。
2.6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模式。
2.7保障措施:项目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风险由政府和项目公司合力共担。
3.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采取PPP(BOT)运作方式,由中选社会资本按照法人治理结构成立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采购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政府部门协助公司做项目前期准备及手续报备等工作。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投资额的20%,其中:政府出资机构股权出资10%,中选社会资本方出资90%。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
4.2申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2014-2016年每年经营状况均为盈利,2016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净资产不低于6亿,且近三年的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70%(以2014-2016年度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3申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括园林绿化工程(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4.4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中任一一方须具有);
4.5申请人安全生产许可证(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
4.6申请人自2013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含)人民币的景观绿化类相关投融资项目业绩或者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亿元(含)人民币的景观绿化类工程施工业绩(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业绩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企业名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等内容);
4.7申请人无行贿记录,申请人向投标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8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申请人所有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的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特许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4.9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0本次投标接受联合体,但联合体不超过三家公司;
4.11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企业,不得同时参与资格预审(组成联合体除外);已组成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资格预审,否则,相关资格预审均无效。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应全部参与竞争。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7年10月19日起至2017年10月2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
6.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项目业绩、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财务报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套;
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并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此三证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媒介: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8.1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开标室
8.3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单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朱先生
电 话 :0530-4606088
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邮政编码:274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包先生
联系电话:18816083896 15305308845 0530-6200072
传 真:0530-6201111
E – mail :36089590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