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洛阳市洛龙区全域污水截流专项规划编制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洛阳市洛龙区全域污水截流专项规划编制单位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洛龙集采【2017】136号;代理编号:GDZBDL-2017-577
1.3、项目地点:洛阳市洛龙区;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预算金额:1950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文件不被接受)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7、编制周期:30日历天;
1.8、招标范围:洛阳市洛龙区全域污水截流专项规划编制
1.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政府采购政策:采购中小微(监狱)企业(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或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年份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资产负债表)。。
6、投标人须提供近2017年4月至今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者,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开标时提供以上网站查询截图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8、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9、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
3.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3.2、报名地点: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3.3、报名时须提交资料如下:
1.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资料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
4.2、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9时30分;
5.2、地点为;洛阳市洛龙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东204开标室(政和路与广利街交叉口西南角);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洛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379-65156758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17703889996 18103798807
邮箱:18103798807@163.com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与滨河路交叉口35-4院3楼(原煤炭公司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