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金山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管材抽检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金山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管材抽检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1019-183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6-17-6031600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对金山区各街镇(枫泾镇、朱泾镇、亭林镇、漕泾镇、山阳镇(一期)、金山卫镇、张堰镇、廊下镇、吕巷镇、石化街道(一期)、石化街道(二期))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管材进行监督抽检,及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相关工作。
5、交付地址:枫泾镇、朱泾镇、亭林镇、漕泾镇、山阳镇(一期)、金山卫镇、张堰镇、廊下镇、吕巷镇、石化街道(一期)、石化街道(二期)二次供水工程现场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至2018年12月31日
7、采购预算金额:483900.00元(国库资金:4839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等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10-20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1-14 09: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证明;2、被授权人身份证;3、《中国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4、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10-20 09:00:00至2017-11-14 09: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名及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自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北京时间,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前来获取书面招标文件,届时携带:要求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的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11-14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11-14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2、开标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签收回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人代表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仪式(代理单位不提供电脑)。
六、其他事项
1:招标文件工本费:600/份;2、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凡现场报名审核合格的投标人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提出开通网上获取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金山区水务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站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颐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人民路65号 |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朱泾镇金龙新街790号 | |
邮编:201599 | 邮编:201599 | |
联系人:王兆飞 | 联系人:倪雄超 | |
电话:18321665657 | 电话:15021689970 | |
传真:67225188 | 传真:02163353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