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中节能遂溪水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遂溪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遂溪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
二、招标人:中节能遂溪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59-7710328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冯工、陈工 联系电话:020-83180883
三、工程地点:湛江市遂溪县
四、工程概况:建设总规模7.07万m3/d(暂定),包括新建7个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5个镇污水处理厂,完善14个镇污水管网,建设15个镇1195个自然村1033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提升33个示范村人居环境。其中新建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1.04万m3/d,提标改造污水处理设施总规模0.42万m3/d,新增配套污水收集主次干管(DN300-DN600)总长约93.23公里(暂定);新建1033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点,服务1195个自然村,总规模5.61万m3/d。项目总投资为96333.61万元,其中包括14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总投资为23376.45万元,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66478.65万元,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提升投资6478.51万元。
五、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分 1 个标段。
2、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07.98万元。
3、招标范围:施工图审查的范围为本项目所有勘察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包括施工图设计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文件(含勘察文件)等文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包人有权对施工图审查范围进行适当调整(增加或减少)。
4、招标内容:
施工图审查的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图审查任务书):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其他涉及公共安全、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岩土勘察文件提供的设计参数是否详细、准确、合理,基础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可行,其结论与建议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工程勘察成果报告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深度及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
(3)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
(4)是否符合防洪、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
(5)是否满足符合公众利益;
(6)设计单位资质、执业情况、设计文件签字盖章等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勘察设计有关资质、市场管理、注册执业制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7)审查项目中已确定的示范工程、绿色建筑、专项技术应用等业主需求的落实情况;
(8)审查各项目各专业深化设计图纸;
(9)参加重大项目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10)绿色建筑等其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内容;
(11)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审查内容;
(12)甲方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不含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需另行进行委托的专业)。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2017年10月20日至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节假日除外。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备标时间不少于20日。
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提供如下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料。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连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提交。
4、招标文件费500元/每套,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给水、排水)工程。
3.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4. 投标人须按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人与本项目勘察设计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九、前期服务机构名称(本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主)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成)湛江粤西地质工程勘察院(成)中都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0日9:3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二、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会议室(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268号广州交易广场903室)。
十三、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 标 人:中节能遂溪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10月20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遂溪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图审查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2.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3.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写,与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无利害关系。
5.我司保证为本项目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全部责任均由我司承担。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