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息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以下称本工程)已由息扶贫【2017】14号文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机电设备、监理及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计划解决孙庙乡、路口乡、岗李店乡、白土店乡、张陶乡、杨店乡、临河乡、长陵乡、关店乡、曹黄林镇、八里岔乡、包信镇、小茴店镇、谯楼街道办事处、东岳镇、夏庄镇16个乡镇办事处46个行政村6.7258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管材采购、设备购置及安装、施工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3建设地点:息县境内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
施工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工期:6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及保修期
管材采购供货期:根据工程进度,满足甲方要求
2.6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6个标段,其中1个施工标段、3个管材采购标段、1个设备采购标段、1个监理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2.6.1施工标段:
合同编号:XXYSAQ-2017-2-SG-1:主要内容为孙庙乡、路口乡、岗李店乡、白土店乡、张陶乡、杨店乡、临河乡、长陵乡、关店乡、曹黄林镇、八里岔乡、包信镇、小茴店镇、谯楼街道办事处、东岳镇、夏庄镇等16个乡镇46个行政村的工程建设任务。
2.6.2管材采购标段:
第一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7-2-GC-01):孙庙乡、路口乡、张陶乡、杨店乡工程所需管材及管件供应。
第二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7-2-GC-02):关店乡、曹黄林镇、八里岔乡、淮河办事处、夏庄镇工程所需管材及管件供应。
第三标段(合同编号:XXYSAQ-2017-2-GC-03):岗李店乡、包信镇、东岳镇、小茴店镇、白土店乡、长陵乡、临河乡工程所需管材及管件供应。
2.6.3监理标段:
合同编号:XXYSAQ-2017-2-JL-1:承担息县2017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第二批)孙庙乡、路口乡、岗李店乡、白土店乡、张陶乡、杨店乡、临河乡、长陵乡、关店乡、曹黄林镇、八里岔乡、包信镇、小茴店镇、谯楼街道办事处、东岳镇、夏庄镇16各乡镇办事处工程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监理工作。
2.6.4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
合同编号:XXYSAQ-2017-2-SB-1:主要内容为孙庙乡、路口乡、岗李店乡、白土店乡、张陶乡、杨店乡、临河乡、长陵乡、关店乡、曹黄林镇、八里岔乡、包信镇、小茴店镇、谯楼街道办事处、东岳镇、夏庄镇等16个乡镇46个行政村的供水站设备供应。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施工标段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
(4) 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5) 投标人拟派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 投标人拟派项目部其他组成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等须配备齐全,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的社保证明及劳务合同;
(7)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8)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9)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10)投标企业及其拟派的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
3.1.2机电设备采购及安装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2) 2014年10月1日以来承担过企业具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投标人的产品经过相关部门质量检测。
(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5)企业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和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3.1.3管材采购标段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部门质量检测报告;
(4) 投标人自2014年10月1日以来有同类产品生产经验(以合同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售后服务体系完善;
(6) 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7)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3.1.4监理标段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
(2) 投标人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 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监理经验(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
(5)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企业以成立之日起为准);
(6) 投标人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应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报名期间内);
(7)投标企业及其拟派的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施工标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4符合投标条件的管材投标人可最多对本项目管材的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段。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2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顺序按标段金额由大到小的顺序确定其所中标段,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3日起至2017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4.2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4.3招标文件30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4.4报名时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经理(施工)、
项目总监(监理)、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本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内容等资料报名(以上原件均需有效合格,验原件后留一份胶装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两份,并逐页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按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15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息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郑先生
电 话:1380376867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华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18338633142
行政监督机构:息县水利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07615086
2017年 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