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2016年全省第二批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潼关县欧家城村等4座涝池水生态修复整治工程招标实施方案已由渭南市水务局以渭水发[2017]367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省级资金、市级资金及县级资金。招标人为潼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修复进水渠253m,消力(沉沙)池7个,土方开挖7381m³,排水渠(涵)211m,安全防护栏548m,步道582m,绿化面积0.64㎡,宣传警示牌11个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凡参与投标的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财务状况、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1月1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的清晰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介绍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考核证。2017年11月2日至2017年11月6日(节假日不休)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3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2日,地点待定。
5.2逾期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自行踏勘。
7.联系方式招标人:潼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联系人:靳星
电 话:0913-3828518
代理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郑磊
电 话:029-88815511
地 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D座21层1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