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汪清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对下列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当面递交密封文件的方式投标。
一、项目名称:汪清县中医院净水设备询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7zfjzcg0129
三、采购内容:净水设备 1批(详见附件)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27.4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五、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制造(和/或经销)制造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所投产品品牌需具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1:2004环境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6、所投涉水产品需要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
7、投标设备带有加热功能的需要提供国家强制性CCC认证证书;
8、所投产品需要提供省级或省级以上的疾控中心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六、付款方式:设备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额的60%。余款30%六个月内支付。剩余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付清.
七、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5天之内交货。(如超过本采购项目规定供货时间为无效投标。)
八、售后服务:供应商随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滤芯的更换由供应商负责定期更换,人工费由供应商负责,材料费由采购方承担。)
九、质量保证:质保期一年。
十、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领取。提醒投标商注意:获取报价文件时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54万元(账号信息见第十四条)。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以上资质证明文件须年审合格。同时携带以上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公章。(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投标资格)
十二、接受报价时间、报价截止时间:
1、接受报价时间:2017年10月31日9:00—9:30。
2、报价截止时间:2017年10月31日9:30。
3、超过报价截止时间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十三、报价地点: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十四、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汪清县汪清街东392号县政府三楼。
项目联系人:朴明子
联系电话:0433-8813731
账户名称: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汪清支行
帐 号:22001687138055003399
十五、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汪清县中医院
联系人:曹吉芝
联系电话:18504332812
汪清县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