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秀区通福路尽头直排口一体化污水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秀区通福路尽头直排口一体化污水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QXCG2017E014/HCA(6)2017243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80805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唐工 联系电话:0771-58263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青秀区通福路尽头直排口一体化污水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3、投标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7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4日 09:00 至 2017年10月3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有效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及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秀区通福路尽头直排口一体化污水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秀区通福路尽头直排口一体化污水站设备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QXCG2017E014/HCA(6)2017243GNN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青秀区通福路尽头直排口一体化污水站设备采购及安装。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71万元。
最高限价:471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选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投标人须提供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
4.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自2017年10月24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登入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打印“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有效的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查)及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单位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小微支行,银行账号:8000947765666614168417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11月16日09时3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11月16日09时30分,在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9楼(具体安排详见9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招标人名称: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人:唐工 联系电话:0771-5826321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项目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2808057
3.监督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1-5826225)
招 标 人 :广西南宁晟宁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10月2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桂政发【2015】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