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县城建局
采购人地址 :孟村回族自治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刘先生 0317-672145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广安街36号时代方舟B座-260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陈波0311-85855613
采购预算金额:5557416.49
采购用途 : 排水工程施工
项目实施地点 :孟村回族自治县S302(快速路-热源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及税收,无不良行为记录;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石家庄市广安大街时代方舟B座2601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10-25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10-31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至4点30分(节假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11月06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货时间:3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传真电话:0311-8585561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5855613
备注:1.凡是认为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项目经理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1、如证件正处于年检、补办、换发之中,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