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缓冲池和废碱液事故罐相关服务组织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缓冲池和废碱液事故罐相关服务
2.2 招标编号:HC-YA-ZBCG-023
2.3 项目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富县富城镇洛阳村
2.4 招标范围:陕西延长石油延安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污水缓冲池和废碱液事故罐环评影响报告表、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污水缓冲池和废碱液事故罐环评影响报告表;
第二标段:污水缓冲池和废碱液事故罐安全预评价;
第三标段:污水缓冲池和废碱液事故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 招标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须是国内依法注册成立的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仅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4.2 企业资质: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评价专业工程师资格;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第三标段:投标人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4.3 以合同形式提供2015年1月1日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1份;
4.4 凡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的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
4.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4.1-4.5)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和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指法定代表人参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指委托代理人参加)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套。
6.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58号成长大厦8楼
邮 编:710068
联 系 人:郭春涛
电 话:18220429790
邮 箱:1421820259@qq.com